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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邵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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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陳志雲」等人被廉署拘捕…志雲飯局會否官符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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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2-4-6 00:03:57 | 只看該作者
陳志雲暗示做商台總裁至普選特首
明報 – 2012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5:27.

【明報專訊】商台行政總裁陳志雲,早前在候任特首梁振英到商台接受訪問時「交手」,節目直播時,陳志雲中途加入與梁振英對話。原來兩人早有淵源,2008年北京奧運在香港傳聖火時,就是梁振英交棒給陳志雲。舊事被重提,有人提議陳志雲2017年競選特首。

無意選2017年特首
陳志雲前晚出席任達華跟好友林文傑合辦的藝術展覽,被問及是否有興趣參選特首?他說:「我何德何能呢?只是剛好有舊同事重提當年接梁振英奧運火炬張相,我都忘記了!我不懂得從政!」

暗示合約至少到普選
陳志雲坦言上任商台行政總裁工作後,有別於以往電視台的工作,感覺刺激又緊張。至於職位任期及薪金,陳志雲表示細節不方便公布,但他以一句:「希望見證到普選特首的誕生。」似乎暗示合約至少到2017年。

記者:楊安妮
   
   
陳志雲與商台已簽新約

星島日報 – 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上午6:30.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陳志雲決定留任商台行政總裁一職,有傳商台當初特邀陳總坐鎮為唐造勢,豈料挺唐失敗。陳志雲昨日否認說:「沒這回事,亦沒有甚麼秘密任務,初時講會做到7月1日再決定,依家決定留守商台,與同事並肩作戰。」

陳志雲與商台已簽了新合約,但合約內容不便透露,他表示希望看到下屆特首誕生。問到會否起碼留守商台5年時間?他沒正面回答,只說現時在商台工作好開心。

問到在商台還是無綫較開心?他稱一樣開心,兩個是不同媒體,由於目前工作很繁忙,所以先做好手上工作,開咪與否視乎需要。

文:余潤娟 圖:羅安強
   
   
陳志雲案律政司上訴

【本報訊】上月轉投商業電台任行政總裁的陳志雲,在他之前擔任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業務總經理期間,捲入涉嫌貪污案被廉政公署起訴,陳志雲與叢培崑及陳永孫去年六月於區院受審,同年九月全部獲判無罪釋放。律政司當時已表示會提出上訴,認為原審法官法律觀點上有犯錯之嫌。日前律政司正式向高院上訴庭呈交有九大理據的文件要求上訴,現正等候辯方回應,便可正式排期;預計最快於三至六個月內展開聆訊。

陳永孫毋須面對聆訊
據悉,律政司只就陳志雲及其前助手叢培崑的控罪展開上訴;另外亦會就原審法官把堂費批予二人的訟費命令提出上訴。據知,上訴主要涉及第一至第三項控罪中,涉及「與其主事人的業務有關的作為」之犯罪元素,控方認為原審法官就該犯罪元素,錯誤把有關的法律點應用在案件事實方面,而有關錯誤足以推翻無罪的裁決。而另一同案者,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巿場及營業拓展部前主管陳永孫,則毋須面對上訴聆訊。

案件編號:CACC 103355/2011

政治是黑暗的, 除非一身清白!
為唐營助選, 真的與律政司上訴無關?

   
   
今次律政司上訴, 陳志雲的下場如何?

2012年 4月 6日 0時11分
壬辰年 甲辰月 丁酉日 庚子時
時空亡:甲午旬 辰巳空
節氣:清明上元  陽遁4局
值符天柱星落6宮  值使惊門落4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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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卯空  │  辰虎  │  巳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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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  白虎  O│  玄武  │  九地  │午│
│青│  惊門 乙│  開門 戊│  休門 癸│玄│
│ │  天沖 戊│  天輔 癸│  天英 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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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合  │      │  九天  │ │
│丑│  死門 壬│      │己 生門 丙│未│
│勾│  天任 乙│     己│禽 天芮 辛│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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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陰  │  騰蛇  │  值符  │ │
│子│  景門 丁│  杜門 庚│  傷門 辛│申│
│合│  天蓬 壬│  天心 丁│  天柱 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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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4月 6日 0時11分
壬辰年 甲辰月 丁酉日 庚子時
甲午旬辰巳空  月將:戌

  子 辛丑 勾
  兄  巳 常◎
  兄  巳 常◎

  常 陰 空 常
  巳 未 卯 巳
  未 酉 巳 丁

  空 虎 常 玄  
  卯 辰 巳 午  
 青寅     未陰 
 勾丑     申后 
  子 亥 戌 酉  
  合 朱 蛇 貴  

邵問津, 劉克勤作品 奇門六壬排盤程式




2012年 4月 6日 0時11分
壬辰年 甲辰月 丁酉日 庚子時 日空亡:辰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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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乙     │       │臣基     │君基     │始擊 定大  │
│       │       │       │       │定目     │
│      巽│      巳│      午│      未│客大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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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文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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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      九│      二│      七│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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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符     │       │太乙     │
│       │       │       │       │天乙     │
│      卯│      四│      五│      六│      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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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神     │       │       │       │民基     │
│       │       │       │       │         │
│      寅│      三│      八│      一│      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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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     │合神     │太歲     │          │主大 四神  │
│主參     │       │       │       │客參     │
│      艮│      丑│      子│      亥│定參    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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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巽宮:風火家人        巽宮:風天小畜   
六神  伏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兄弟卯木 ▅▅▅▅▅      兄弟卯木 ▅▅▅▅▅  
玄武      子孫巳火 ▅▅▅▅▅ 應    子孫巳火 ▅▅▅▅▅  
白虎      妻財未土 ▅▅ ▅▅      妻財未土 ▅▅ ▅▅ 應
騰蛇 官鬼酉金 父母亥水 ▅▅▅▅▅      妻財辰土 ▅▅▅▅▅  
勾陳      妻財丑土 ▅▅ ▅▅ 世 ╳→ 兄弟寅木 ▅▅▅▅▅  
朱雀      兄弟卯木 ▅▅▅▅▅      父母子水 ▅▅▅▅▅ 世  

甲子元 陽37局  主算 1 客算 7 定算 7

邵問津, 劉克勤作品 太乙時局排盤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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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律政司上訴, 陳志雲的下場如何.png (96.75 KB, 下載次數: 5)

今次律政司上訴, 陳志雲的下場如何.png
22#
發表於 2012-4-6 12:11: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 大江魚

虛驚一場, 最終無事。
23#
發表於 2012-11-7 22:06:37 | 只看該作者
陳志雲涉貪污案 上訴庭聆訊結束押後裁決
香港電台 – 3小時前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助手叢培崑獲判貪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上訴的案件,上訴庭聆訊結束,法官押後裁決。

辯方及律政司都同意,上訴庭即使不認同原審法官裁決,亦不能直接將兩名被告定罪,只能發還區院法官重新考慮判決。

   
   
律政司就陳志雲案上訴聆訊結束 押後裁決

香港電台 – 5小時前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助手叢培崑被判貪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上訴的案件,上訴庭聆訊結束,法官押後裁決。

辯方引述案例指出,上訴庭即使不認同原審法官裁決,亦不能直接將兩名被告定罪,只能發還區院法官重新考慮判決。

律政司代表亦同意,如果上訴庭認為原審裁決有問題,應該發出指引,讓原審法官考慮,是否接納辯方的理據,作為合理辯解。上訴庭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因此將案押後裁決。
   
   
律師:叢培崑向奧海城發繳款通知書非收賄款

香港電台 – 6小時前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助手叢培崑涉嫌貪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上訴的案件,繼續在上訴庭聆訊。

辯方除了提出「無綫默許陳志雲外間工作」為辯解外,又指叢培崑在奧海城的除夕節目後,向奧海城發出繳款通知書,辯方認為這是正當做生意方式,並非收受賄款。

辯方引述案例指出,上訴庭即使不認同原審法官裁決,亦不能直接將兩名被告定罪,只能發還區院法官重新考慮判決。

律政司代表說,有關的除夕節目是由無綫製作並非外間工作,應該事先取得無綫上級的批准。不過,律政司代表亦同意,如果上訴庭認為原審裁決有問題,應該將案件發還區院,重新考慮辯方的理據是否合理辯解。
  
   
律政司九大理據求判罪成 上訴庭下周二審陳志雲案

星島日報 – 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6:03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商台行政總裁陳志雲,出任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期間涉貪污,陳志雲與其前助手兼經理人叢培崑,去年九月獲區域法院判無罪兼得訟費,但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法律觀點犯錯,今年四月向高院上訴庭呈交附九大理據的文件,要求上訴庭「直接改判」陳志雲及叢培崑罪名成立,案件將於下周二(十一月六日),一連兩天審理。

  記者:徐曉伊

  據知,陳志雲和助手叢培崑兩人的命運,將由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及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和袁家寧定奪。

  區域法院法官潘兆童去年九月二日裁定陳志雲(五十二歲)、叢培崑(二十九歲)和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市場及營業拓展部前主管陳永孫(六十四歲)無罪。律政司隨即表示以案件呈述方式(case stated)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主要針對陳志雲及叢培崑二人面對的控罪。至於當時同案的陳永孫脫罪後,則毋須面對是次律政司的上訴聆訊。

  爭拗原審法律觀點

  律政司今次上訴主要針對陳志雲及叢培崑被指於○九年,在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的《志雲飯局》節目中,涉及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三項控罪,涉款約十一萬二千元;以及要求撤銷區院下令控方須付訟費予二人的判令。

  律政司提出九大上訴理據,其中針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與其主事人或業務有關的作為」的犯罪元素,律政司質疑是否有合理辯解便可脫罪。原審法官裁定陳志雲在奧海城活動中獲無綫允許,律政司認為是容許、默許或有否向上級申請,是否屬法例規定的合理辯解。

  律政司又指出,陳志雲於案中以何身分作出有關行為,其行為對無綫業務是否構成影響,原審法官裁定其行為與無綫業務無關,律政司質疑是否兩者真的無關,乃要求上訴庭澄清。

  此外,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就該犯罪元素,錯誤把有關的法律觀點應用在案件事實方面,該錯誤足以推翻無罪的裁決,乃要求上訴庭三位法官直接改判陳志雲和叢培崑罪名成立,並即時判刑。

  據知,陳志雲仍由原審時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叢培崑改由資深大律師黃敏杰代辯,律政司則繼續由原審時的外判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出戰。辯方堅持原審法官潘兆童並沒有犯錯,要求維持無罪的裁決。今次控辯雙方全集中於法律觀點的爭拗。
24#
 樓主| 發表於 2013-3-7 13:06:46 | 只看該作者
今次律政司上訴, 陳志雲的下場如何?
2012年 4月 6日 0時11分
壬辰年 甲辰月 丁酉日 庚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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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氣:清明上元  陽遁4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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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死門 壬│      │己 生門 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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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4月 6日 0時11分
壬辰年 甲辰月 丁酉日 庚子時
甲午旬辰巳空  月將:戌

  子 辛丑 勾
  兄  巳 常◎
  兄  巳 常◎

  常 陰 空 常
  巳 未 卯 巳
  未 酉 巳 丁

  空 虎 常 玄  
  卯 辰 巳 午  
 青寅     未陰 
 勾丑     申後 
  子 亥 戌 酉  
  合 朱 蛇 貴  

邵問津, 劉克勤作品 奇門六壬排盤程式 ...
大江魚 發表於 2012-4-6 00:03


回復  大江魚

虛驚一場, 最終無事。
stanleyhychiu 發表於 2012-4-6 12:11



陳志雲案覆審無罪
星島日報星島日報 – 2小時56分前


無線電視前總經理、現任商台行政總裁陳志雲,任職無線期間被指收取利益出席活動脫罪後,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案件較早前發還重審,區域法院今維持裁決,判陳志雲無罪。

早上約9時,陳志雲繼續一貫西裝筆挺出庭聽取裁決,他在好友王喜陪同下,現身區域法院,被大圍記者包圍,他沒有回應記者任何提問,只臉帶笑容叫記者小心,之後神情輕鬆步入法庭。

另一名被告叢培崑其後亦到達法庭,同樣未有回答記者的提問。

法官宣讀判詞時指,陳志雲收錢出席奧海城活動,有合理辯解,裁定收受利益罪名不成立,兼撤消所有控罪。

現年52歲的陳志雲及29歲叢培崑,原被控於09年在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的《志雲飯局》節目中,涉及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代理人接受利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三罪,涉款11.2萬元。

原審法官潘兆童11年9月裁定陳志雲是以藝人或名人身分演出,不會影響無綫事務或業務,更對無線有利,認為陳並無干犯貪污罪行,裁定兩人無罪釋放。律政司認為潘官犯錯,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三位法官於12年11月21日一致撤銷原有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續審,以考慮陳叢二人是否有「合理辯解」作為抗辯理由。




stanleyhychiu 已得本派奇門六壬之功…果有神斷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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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7 13:13:23 | 只看該作者

2012年 4月 6日 0時11分
壬辰年 甲辰月 丁酉日 庚子時 日空亡:辰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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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  伏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兄弟卯木 ▅▅▅▅▅      兄弟卯木 ▅▅▅▅▅  
玄武      子孫巳火 ▅▅▅▅▅ 應    子孫巳火 ▅▅▅▅▅  
白虎      妻財未土 ▅▅ ▅▅      妻財未土 ▅▅ ▅▅ 應
騰蛇 官鬼酉金 父母亥水 ▅▅▅▅▅      妻財辰土 ▅▅▅▅▅  
勾陳      妻財丑土 ▅▅ ▅▅ 世 ╳→ 兄弟寅木 ▅▅▅▅▅  
朱雀      兄弟卯木 ▅▅▅▅▅      父母子水 ▅▅▅▅▅ 世  

甲子元 陽37局  主算 1 客算 7 定算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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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加個太乙神數合參…答案亦都不難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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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3-3-7 22:33:2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 邵問津

多謝師父, 初窺奇門、六壬之堂奧, 要学習之處尚多。當然琴堂古學豈同尋常.自有其超凡入聖處也。
27#
 樓主| 發表於 2013-3-9 19:59:47 | 只看該作者
2012年 4月 6日 0時11分
壬辰年 甲辰月 丁酉日 庚子時
甲午旬辰巳空  月將:戌



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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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樓主| 發表於 2016-6-19 17:55:41 | 只看該作者
2016年 6月 19日 15時33分
丙申年 甲午月 壬申日 戊申時
時空亡:甲辰旬 寅卯空
節氣:芒種中元  陽遁3局
值符天柱星落3宮  值使惊門落2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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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巳貴  │  午后  │  未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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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  騰蛇  │  太陰  │  六合  │申│
│蛇│  景門 辛│  死門 丙│  惊門 癸│玄│
│ │  天心 己│  天蓬 丁│  天任 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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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值符  │      │  白虎  │ │
│卯│  杜門 壬│      │  開門 戊│酉│
│朱│  天柱 戊│     庚│  天沖 壬│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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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天  │  九地  │  玄武  │ │
│寅│庚 傷門 乙│  生門 丁│  休門 己│戌│
│合│禽 天芮 癸│  天英 丙│  天輔 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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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 19日 15時33分
丙申年 甲午月 壬申日 戊申時
甲子旬戌亥空  月將:申

  兄  亥 空◎⊙
  父 壬申 玄
  子 丙寅 合

  玄 玄 空 空
  申 申 亥 亥
  申 申 亥 壬

  貴 后 陰 玄  
  巳 午 未 申  
 蛇辰     酉常 
 朱卯     戌虎 
  寅 丑 子 亥  
  合 勾 青 空  



邵問津, 劉克勤作品 奇門六壬排盤程式
29#
 樓主| 發表於 2017-3-14 16:38:50 | 只看該作者
今日,終審法院判決,宣判無罪,

最終証實清白,亦足見古三式之功也,




30#
 樓主| 發表於 2017-3-18 21:45:08 | 只看該作者
《志雲飯局》涉「秘撈」案終極判決 2人上訴得直

星島日報星島日報 – 2017年3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1


https://hk.news.yahoo.com/%E5%BF ... B%B4-020100966.html


【星島日報報導】陳志雲涉嫌「秘撈」案將於今早10時頒下判詞,終審5名法官一致裁定,二人上訴得直,並撤銷2人的定罪。
  判詞指,上訴的焦點是「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有關」這組詞的意思,終院參考樞密院案例,不同意上訴的判決,裁定陳志雲在該倒數節目《志雲飯局》的演出不是「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有關」的作為。而當中鄧國楨常任法官認為陳志雲的演出雖然是「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有關」,但他有合理的辯解。
  無線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2009年出席奧海城倒數活動,主持《志雲飯局》訪問藝人黎耀祥,涉嫌「秘撈」收酬11.2萬元。他及助手叢培崑早前被廉署控以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原獲判無罪,律政司兩度上訴,上訴庭兩度將案發還再審,更下令原審法官改判有罪,原審法官潘兆童最終判陳罰款8.4萬元。叢培崑亦被定罪罰款2.8萬元,二人日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將於今早10時頒下判詞。現場超過20名記者等待結果。陳志雲、其代表為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叢培昆已到庭。`
  判詞摘要:
  1,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製作一個除夕倒數節目,在2009年12月31日從奧海城轉播。當時陳是TVB的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而叢是思潮廣告製作有限公司(「思潮」)的唯一董事,也是陳的代理人,替陳安排外間工作。
  2 陳透過思潮從奧海城收取$112000,作為他主持一集現場直播的《志雲飯局》的報酬,該集《志雲飯局》是上述倒數節目的一部分。叢(思潮的唯一董事)被控向陳提供,而陳則被控接受該筆款項。達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他們也被控(及被判罪名成立) 一項串謀幹犯上述罪行的控罪。
  3 本院考慮過有關第9條罪行的各種干犯形式的精神元素。並說明在這種案件裡,任何人提供利益作為誘因或報酬時,和代理人索取或接受利益作為誘因或報酬時,所需的犯罪意圖。
  4. 本院也考慮過第9條規定控方須證實的事情,即提供、索取或接受利益是作為代理人作出或不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





此案例邵某跟蹤多年矣,當初運古三式判斷,此君非大惡之人,

洗清有日,實不宜過度抹黑某人某事,窮追某人某事?又何苦呢?

如今經過終審 5名法官一致裁定,二人上訴得直,並撤銷 2人的

定罪,証明三式神數的時空數據有憑,亦讚嘆古學準定見之可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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