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黃金怎樣轉移至本信託,或從本信託提走?
作為本信託的受託人(下文簡稱「受託人」),Bank of New York Mellon已與保管人訂立協議,為本信託成立黃金非指定賬戶和黃金指定賬戶。本信託的黃金非指定賬戶主要用於認可參與者與本信託之間因申購和贖回籃子黃金(一籃子黃金等同一手100,000股SPDR金ETF)而進行的黃金轉移。本信託的黃金非指定賬戶亦用作加快將黃金轉出本信託,以支付本信託的每月開支。本信託的認可參與者是唯一能夠發出指令申購及贖回籃子黃金的人士,並全權負責就申購籃子黃金將黃金交付予本信託。本信託不會基於申購或贖回籃子黃金或任何其他原因購買黃金。所有轉入及轉出本信託以及由本信託持有的黃金,必須符合LBMA的規則、規例、慣例及傳統,包括《金銀條可交付規則》(The Good Delivery Rules for Gold and Silver Bars)。關於倫敦可交付金塊的規格,請參閱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