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問津 發表於 2011-6-1 13:09
「祖屋」封露台被質疑 特首:違規必拆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05:30
(綜合報道)
僭建風波席捲官員及立法會 議員,作為特區之首的行政長官 曾蔭權 ,昨日亦被指他名下物業露台以玻璃圍封,涉嫌僭建。曾蔭權迅速回應,指露台早於他父親購入物業前已圍封,屋宇署 亦於○六年時曾查察單位,當時並沒要他處理露台玻璃問題,而據他理解,並非所有露台玻璃都屬僭建。但他昨日承諾,會再委託認可的專業人士去勘察單位,如要再拆卸部分建築,會即時處理。據了解,下午已有合資格人士,在曾蔭權太太陪同下到單位視察,而屋宇署仍未回應該圍封露台是否僭建。
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及兩名兒子曾慶衍、曾慶淳,以「順富發展有展公司」的名義,持有半山麥當勞 道碧雲樓一B單位,並一直放租。曾蔭權單位的開放式露台,被玻璃圍封,被質疑屬僭建物。
曾蔭權昨早出席行政會議 前解釋,單位是父親在七八年購入,九七年賣出後的翌年,再由他以公司名義購入,他與父親都沒有加建或改建單位。屋宇署於五年前巡查單位時,發現有兩處違規,一是樓宇前面外牆的一個金屬花架,二是抽氣扇上簷篷,「我已即時在二十日內拆除,跟著數天後(屋宇署)發信給我,(確認我)已經做妥我應做的事情。所以,直覺上我覺得沒有其他問題。」
06年獲確認「辦妥」
他指,據理解,並非所有露台玻璃都屬僭建。而他自買入單位以來,屋宇署都沒就單位發出其他通知。不過,鑑於大眾對僭建問題緊張,他會盡快聘請合資格人士再視察他的單位。
據了解,曾蔭權已坐言起行,下午已有合資格人士,陪同曾太到單位視察,一旦確認玻璃結構安全,他就會即時向屋宇署補發申請;如有問題,則會將露台還原。
曾蔭權下午亦透過辦公室,出示當年屋宇署發出的文件。文件顯示,屋宇署於○六年六月廿二日向「順富」發出清拆兩項僭建物的命令,要求「順富」在三十天內展開清拆工程,並於六十天內完成行動。屋宇署再於○六年七月十三日致函「順富」,確認工程已完成。
屋宇署:特首理解無問題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合資格人士勘察個案後,認為加建的玻璃有改變屋宇結構,即違反《建築物條例》,但不能概括形容哪種情況下,在露台加建玻璃屬違法,因此特首並非所有露台玻璃均是僭建的理解,沒有問題。屋宇署人員已到曾蔭權物業視察,會再作進一步評估,稍後會公布細節。
不過,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李永達 狠批曾蔭權處理物業僭建物的手法,對此表示極度遺憾。他指,曾蔭權在兩周前得知潘潔寓所有僭建物後,已頓促所有問責官員交代及檢查自己的物業有否僭建,但顯然曾蔭權沒以身作則,犯了極大錯誤,要求他向公眾道歉。李永達又抨擊曾蔭權,將責任推卸予屋宇署沒有向他發出通知,行為不負責任,令《建築物條例》的權威性大打折扣。
高官帶頭僭建 港府有法不依
最近,僭建問題成為熱門話題。由審計報告批評政府部門消極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到新界鄉紳以「歷史遺留」為由要求當局以折衷手法處理,再到多名立法會議員相繼捲入僭建醜聞……問題愈揭愈多,爭議愈演愈烈。想不到的是,連政府問責官員也其身不正,加入僭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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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副局長潘潔○九年八月與丈夫聯名購入大埔一幢三層高豪華村屋,村屋天台建了一間面積約二百平方呎的玻璃屋,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潘潔回覆查詢時,間接承認玻璃屋屬於僭建,表示「已委託工程公司審視,根據專業意見作出相應改動以符合規例」。
不管潘潔如何解釋,其所作所為已嚴重違背社會期望。正如學者指出,任何公職人員都要有高道德操守,不能享有特權或以「不知違規」抗辯,尤其官員享有公權力,卻未能為民表率,要比被揭僭建的議員「多打五十大板」。
附近居民亦批評,村屋僭建已經成為普遍現象,尤其是潘潔身為問責官員卻知法犯法,對奉公守法的業主不公平,認為政府部門應該嚴厲打擊,從嚴執法。事實上,人們有理由懷疑,有關僭建物已存在多年,如果不是傳媒踢爆,潘潔可能還會繼續隱瞞下去。
其實,潘潔固然知法犯法,而執法部門視而不見,見而不理,也難脫官官相護的嫌疑。人們不禁要問,是不是因為業主是政府高官,執法者就可以隻眼開隻眼閉?連問責高官也肆意僭建,當局又如何說服市民遵守法例?
事實上,對於遍布全港各區的樓宇僭建物,當局一直採取消極態度,即使接到市民投訴,亦往往以執法困難、沒有即時危險等理由敷衍了事。資料顯示,屋宇署平均每年發出逾三萬張清拆僭建物命令,但檢控個案僅佔一成,其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違例個案更在三年內錄得零檢控。古人說,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執法人員有法不依,處理僭建物放軟手腳,令法例淪為一紙空文,僭建問題不失控才怪。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問責官員其身不正,政府部門消極執法,僭建物遍布各區,總數已逼近五十萬個,過去十五年,申訴專員曾就村屋僭建做過三次調查,發現有關現象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愈趨惡化。僭建物無處不在,儼如一顆顆都市炸彈,時刻威脅市民的生命安全,近年發生多宗僭建樓宇或僭建招牌傷人甚至殺人事件,難道當局還不能吸取教訓嗎?
官員和議員帶頭僭建,不但令政府顏面掃地,同時亦反映有關問題的普遍性與嚴重性。當局要撥亂反正,就必須從嚴執法,不管新界還是市區,不管市民還是官員,必須一視同仁,不能厚此薄彼。尤其是對於那些其身不正的高官,當局更應該嚴肅處理,有責必究,有過必懲。惟有如此,才可望煞住僭建歪風。
僭建風暴席捲香港政壇 人人自危
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06:00
【經濟日報專訊】僭建風波席捲政界與官場,人人自危,受僭建風波拖累最深的民建聯 ,陳鑑林 及黃容根 一改早前等候屋宇署 發落,改為主動要求屋宇署檢視;身兼鄉議局 副主席的張學明,更突然決定拆除整幢3層高村屋,避免惹起公眾猜疑。民主黨 昨亦急忙下令黨員立即審視住所有否僭建。
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被揭大埔 住所有僭建後,據悉官場內部高度關注,但內部料問題不普遍。
被指於天台加建玻璃屋的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早前還表示等待屋宇署發落,但昨日突然表示,已決定將其位於大埔林村的三層樓村屋整幢拆除,並已入紙申請重建,以還自己清清白白。
張學明申重建 免猜疑
張學明接受查詢時解釋,經過深思熟慮後,認為自己始終是公眾人物,避免公眾有疑慮,決定整幢重建。「避免大家有那麼多猜疑,倒不如由頭起過,加上間屋一直漏水,好想大修。」
被問及作為鄉議局副主席,鄉事委員就力拒政府清拆僭建之時,自己拆屋,會否引起骨牌效應,張學明表示,難以評估這樣多,亦已就決定知會鄉議局主席劉皇發 。
民建聯議員陳鑑林則指,已主動聯絡屋宇署,要求明日派人視察其沙田 坳道的村屋,若屋宇署認為有違規,他會「依法辦事」。
部分僭建 黃容根已拆除
至於陳鑑林因家中裝修 ,而將雜物放置村口的貨櫃,民建聯主席譚耀宗 透露,由於村口道路仍未修築,暫時不能移走貨櫃,而且貨櫃是外借的,不能拆毀,陳鑑林正想辦法解決。
譚耀宗又指,屋宇署早前已派兩隊人到黃容根的村屋視察。而黃容根亦主動透露,經屋宇署巡查後,已拆除部分僭建物,「即刻拆咗個頂啦,還有一部分遲些再拆。」
民主黨促黨員 有懷疑即拆
泛民方面民主黨亦促請黨內8位議員,審視自己住所,要求他們「有懷疑,即拆」,務及避免被扯入今次的僭建風波。
公民黨 議員湯家驊 就指,其住所沒有僭建問題,又指公民黨暫時無下令,要求議員檢查住所有否僭建:「我們身為大律師,應該很清楚有關法例。」
鄉事派揚言流血抗爭,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 昨表明會分類規管,打擊違規個案,並認定元朗為僭建重災區。元朗鄉事派反應亦最為激烈,鄉議局的元朗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指,元朗6個鄉今日將召開村長大會,以謀對策,「他們來拆屋,我們一定同他死過。」港府官員指,政府不會因為對方惡,而對僭建採取容忍態度。
為防擾民 廣徵處理僭建方案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06:30
(綜合報道)
政圈高層僭建風波不斷擴散,連行政長官 曾蔭權 都被捲進漩渦。本港房屋僭建現象跨階層、跨地區,甚為普遍。要妥善解決僭建問題,官員和議員要先善其身,再回應社會訴求,提出公正的處理方案。
這一波僭建風雲,先由審計署 報告批評政府打擊新界丁屋僭建不力掀起,「捉鬼」產生雪球效應,先是揭發一些議員的新界物業疑有僭建,最後滾到曾蔭權的市區半山祖屋。期間被揭發或質疑家有僭建物的政圈人士,有局級高官、行政會議 成員、立法會 內建制派和民主派 議員,包羅萬有,部分已去到用顯微鏡細驗的地步。
在各方查找高官名人僭建如火如荼之際,曾蔭權曾經提醒問責官員檢視他們所擁有的物業有否僭建物,豈料自己的祖屋也成為目標。早年曾蔭權已經按照屋宇署 通知,清拆花架等僭建物,但亡父數十年前入伙時已存在的露台搭建,仍被質疑是否違章建築。雖然有了屋宇署證實已執行清拆的信件,證明他沒有蓄意違規,但為保證百分百符合條例,曾蔭權仍決定聘請專業人士,評估有關搭建是否合法及辦妥各項手續。
先正其身 嚴避利益衝突
無論是高官抑或議員,如果其身不正,就難以理直氣壯嚴肅處理僭建問題,社會覺得官員自己「心中有鬼」,無論是寬鬆理順抑或雷厲嚴打,都會惹起質疑,解決問題就更困難。
現時僭建惹起社會關注,官員和議員尤須確保自身物業完全合乎法例要求,無可挑剔,凡有疑問的地方,即找專業人士評估,要清拆即清拆,要補辦手續即補辦,確保日後制訂有關對付僭建的政策和法規時,不會有利益衝突。
圍繞僭建問題,有人主張「嚴打」,質疑當局與新界人士研究「理順」丁屋僭建,是否「怕惡」縱容。屋宇署官員曾經把清拆僭建物通知書,發到曾蔭權的禮賓府 官邸,可見執法不留情面。當局要進一步向市民彰顯對市區和新界僭建物執法一視同仁。
羅列方案 廣泛討論寬嚴
另一方面,有專業人士指本港大部分單位內部改動都沒有辦妥手續,屬於「僭建」。有意見認為,不少人買樓時並不自知內有僭建物,部分僭建物沒有明顯危險,全面清拆會極為擾民,甚至根本不夠人手應付,當局應該推出中庸安排。
處理僭建問題,政府可以有很多板斧,根本不應「怕惡」,除了現時的清拆令和「釘契」安排,較嚴厲者可以考慮透過金融管理局 禁止銀行為「釘契」物業提供按揭,甚至立法把僭建列作刑事罪行,當然亦可考慮溫和的理順方案,規管這類型建築。政府宜按寬嚴程度,羅列方案,向市民解釋利弊,讓社會透過討論達到共識。
官員和議員在僭建問題上保持清白,討論問題時可以避免捲入個人利益,彰顯公正。僭建問題影響民生,執法過寬形成危險和環境問題,過嚴則變成峻法擾民,允執厥中,才是王道做法。
僭建政治風暴 要講事實理據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06:00
【經濟日報專訊】僭建風暴昨捲至特首曾蔭權 ,他有一項物業露台玻璃窗被疑屬僭建,媒體與政客起哄,有泛民議員指曾班子誠信破產。但曾蔭權個案與誠信問題無關,社會議論須擺事實、說道理,否則令政府畏事而不辦事,受害的是社會大眾。
謾罵高官僭建 損害理性社會
僭建風暴一發不可收拾,繼議員與問責高官涉嫌物業僭建後,昨天更席捲香港首長曾蔭權。本欄早前已指出議員與高官必須以身作則守法,若他們知法犯法,當然應受嚴厲批評與懲處,但前提是憑事實講理據,泛民說特首也與部分問責高官一樣涉嫌僭建,是整個最高層團隊有法不依,誠信破產,此恐是上綱上線,政治抽水。
原因是曾蔭權個案,與教育局局長孫明揚 明顯不同。孫明揚○六年收到屋宇署 拆卸住所僭建物的通知並繼而釘契,仍不拆僭建物,是漠視法規;他當時更擔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局長,即執行打擊僭建物政策範疇的最高層官員,主責相關執法卻不遵其法,情節更嚴重。
曾蔭權則○六年依從屋宇署通知,拆除屬僭建的簷篷及外牆花架,其時屋宇署並無指露台玻璃窗屬僭建。平情而論,市民若已按屋宇署通知行事,故認為再無僭建物,並非不合情理;故若指曾蔭權有法不依、有誠信問題,則未免過苛。
泛民議員做政治騷撈政治本錢,亦要合情合理,更重要是不論泛民抑或建制派立法會 議員,都是立法體制的一分子,與官員一樣要律己以嚴,在僭建問題上要自潔其身,其他事情亦要律己,如近日有議員被揭濫用議員資助金,亦有違操守。
當然,此不是說曾蔭權無可批評,例如他近期要求問責高官檢視物業有否僭建,若他具高政治觸覺,可委託專業人士檢查本身物業,惟此與誠信無關。
官僚少做少錯 窒礙民生發展
此亦不是說曾蔭權團隊此事上沒有問題,如孫明揚明顯無視規條,問責制 便應履行問責精神,予以恰當懲處,不能拖拉迴避,否則便真的殃及管治團隊的威信,以及問責制的公信力。
然而,錯的要指出、要糾正、要懲處;沒錯的不應遭無理炮轟,否則官員動輒得咎,事事受疑受狠批,那只會助長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官僚心態,此對急須改善民生、推動經濟轉型的香港,並非好事。各界議論政經社會議題,要講事實、說道理,珍惜而非損害香港此理性社會。
天機無處不現!今次果然應了天數…
本來在等今夏火旺之時如何應此旱天雷之象?
特首官員們要如何防此一非?結果是莫名難逃乎天機?
應期一到…居然出了這等事?實在讓香港政府官員們好難坎!亦好失禮!
期望思維老化了的官員們…好好想個對策吧!!阿彌陀佛…
原帖由 大江魚 於 2011-3-12 18:05 發表
馬鞍山沒有雷聲!!!
2位"曾"出事, 難道是要應"白登曾起高皇閣"?
被個錢字玩死! ?
要解一支好簽…實在不容易…如今應期一到…迷底打開…
原來今年辛卯夏…香港官員們會在「起高皇閣」一事上寫下敗筆…
齊齊落入僭建一事上…天機如此活潑如此準驗…你說我們
傳統中國文化多偉大!多有預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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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問津 發表於 2011-6-2 10:17
屋署勸喻拆玻璃 特首:盡快拆
特首曾蔭權的麥當勞道物業經屋宇署兩日調查後,昨終發出清拆勸喻令,指玻璃窗密封露台涉違反《建築物條例》;曾蔭權昨晚亦發表聲明,指為消除一切疑慮,會安排盡快清拆現有的玻璃嵌板。有學者及政黨均指曾蔭權應向公眾道歉,並盡快解決僭建問題。
據悉,港府對打擊僭建問題上,內部出現兩類意見,有指新的嚴打僭建措施剛於4月推行,應繼續推行;但亦有因應現時新的形勢,是否由社會再討論管制僭建的尺度可務實處理,避免新措施變為擾民之政。
學者:屋署未指違規 涉偏幫
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指出,屋宇署沒有說明曾蔭權的寓所違規,是故意偏幫,認為曾蔭權應公開道歉:「特首好明顯是違規,若不違規,為何會勸喻他清拆﹖政府想維持公信力,就側側膊叫特首私下解決。」
本報翻查屋宇署建築批准圖則,發現麥當勞道64號碧雲樓自1965年落成以來,有5份加建及改建申請,但沒有一份申請涉及1B室,顯示特首持有該單位未曾向屋宇署申請進行任何改動工程。
曾蔭權物業周一被揭疑有僭建,屋宇署昨晚近10時才發出回應,指曾蔭權物業以「大型玻璃嵌板圍封客廳外廊的工程需要根據《建築物條例》跟進」,並發出勸喻清拆令;或聘請認可人士證明該僭建物符合法例。
測量師:窗不能開 已不合格
屋宇署又解釋,06年並非要求清拆,是基於當年只進行「大型清拆外牆僭建物」,針對範圍並不包括密封玻璃露台。
曾蔭權發出聲明指,為消除一切疑慮,會盡快清拆現有的玻璃嵌板;聲明並無就涉違規一事道歉。
資深建築測量師陳華偉接受訪問時指,根據《建築物條例》,所有住所的窗戶的採光及通風標準,都有一定要求。他舉例指,窗戶一定要屬「打得開、通到風」,「如果玻璃窗是固定,不能開啟的,就已經不合格,入則都不會批。」他又指,若通風標準不合格,已屬僭建。
城市大學學術統籌宋立功批評,曾蔭權的聲明反映他仍堅持物業「未必違規」,只是為釋取疑慮才清拆,「根本是將責任推給屋宇署」,他形容曾此舉政治上非常不智,只會令市民感到憤怒。
議員抨知法犯法 促道歉釋疑
他又指屋宇署作為最熟悉建築物條例的政府部門,竟發出軟弱聲明,不敢直接判斷曾蔭權物業是否僭建,「明顯是為了護主。」
李永達強調,勸喻信是「最低級別」的警告,但曾蔭權卻是僭建,要求屋宇署解釋為何不發出較高嚴重性的的清拆令或通知書。「是否日後所有露台僭建,屋宇署都只發勸喻信,不發清拆令?還是因為那個是特首,才手鬆一點?」民主黨李永達表示,屋宇署證實曾蔭權知法犯法,認為曾蔭權一定要向公眾道歉,否則難以令市民釋疑。「如果他不道歉,日後市民會覺得不用守法。」
感覺似是鬧劇?還是…?!
終究是一地之首陽宅…龍氣定必影響!
如此一拆…風水之數應又將如何?吉凶定必隨之而來!
2011年 6月 2日 10時26分
辛卯年 癸巳月 戊子日 丁巳時
時空亡:甲寅旬 子丑空
節氣:小滿中元 陽遁2局
值符天柱星落8宮 值使惊門落1宮
┌─── ── ─┬─ ── ─┬─ ── ───┐
│╲ 申青 │ 酉勾 │ 戌合 ╱│
│ ┌─ ── ─┼─ ── ─┼─ ── ─┐ │
│未│ 太陰 │ 六合 │ 白虎 │亥│
│空│ 生門 乙│ 傷門 丁│ 杜門 己│朱│
│ │ 天蓬 庚│ 天任 丙│ 天沖 戊│ │
├─┼─ ── ─┼─ ── ─┼─ ── ─┼─┤
│ │ 騰蛇 │ │ 玄武 │ │
│午│ 休門 壬│ │ 景門 庚│子│
│虎│ 天心 己│ 辛│ 天輔 癸│蛇│
├─┼─ ── ─┼─ ── ─┼─ ── ─┼─┤
│ │ 值符 │ 九天 │ 九地 │ │
│巳│ 開門 癸│辛 惊門 戊│ 死門 丙│丑│
│常│ 天柱 丁│禽 天芮 乙│ 天英 壬│貴│
│ └─ ── ─┼─ ── ─┼─ ── ─┘ │
│╱ 辰玄 │ 卯陰 │ 寅后 ╲│
└─── ── ─┴─ ── ─┴─ ── ───┘
2011年 6月 2日 10時26分
辛卯年 癸巳月 戊子日 丁巳時
甲申旬午未空 月將:申
官 辛卯 陰
父 午 虎◎
子 乙酉 勾⊙
虎 陰 朱 青
午 卯 亥 申
卯 子 申 戊
青 勾 合 朱
申 酉 戌 亥
空未 子蛇
虎午 丑貴
巳 辰 卯 寅
常 玄 陰 后
邵問津, 劉克勤作品 奇門六壬排盤程式
2011年 6月 2日 10時26分
辛卯年 癸巳月 戊子日 丁巳時 日空亡:午未空
壬子元 陽6局 主算 25 客算 10 定算 32
┌── ── ─┬── ── ─┬── ── ─┬── ── ─┬── ── ─┐
│地乙 │太歲 │太乙 │君基 │天乙 │
│ │ │定大 │ │ │
│ 巽│ 巳│四神 午│ 未│ 坤│
├── ── ─┼── ── ─┼── ── ─┼── ── ─┼── ── ─┤
│始擊 │ │ │ │合神 │
│ │ │ │ │定目 │
│ 辰│ 九│ 二│ 七│ 申│
├── ── ─┼── ── ─┼── ── ─┼── ── ─┼── ── ─┤
│民基 │ │五福 │ │計神 │
│ │ │主大 │ │定參 │
│ 卯│ 四│主參 五│ 六│直符 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寅│ 三│ 八│ 一│ 戌│
├── ── ─┼── ── ─┼── ── ─┼── ── ─┼── ── ─┤
│客參 │ │ │文昌 │客大 │
│ │ │ │臣基 │ │
│ 艮│ 丑│ 子│ 亥│ 乾│
└── ── ─┴── ── ─┴── ── ─┴── ── ─┴── ── ─┘
震宮:水風井 兌宮:水山蹇
六神 伏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父母子水 ▅▅ ▅▅ 父母子水 ▅▅ ▅▅
青龍 妻財戌土 ▅▅▅▅▅ 世 妻財戌土 ▅▅▅▅▅
玄武 子孫午火 官鬼申金 ▅▅ ▅▅ 官鬼申金 ▅▅ ▅▅ 世
白虎 官鬼酉金 ▅▅▅▅▅ 官鬼申金 ▅▅▅▅▅
騰蛇 兄弟寅木 父母亥水 ▅▅▅▅▅ 應 ○→ 子孫午火 ▅▅ ▅▅
勾陳 妻財丑土 ▅▅ ▅▅ 妻財辰土 ▅▅ ▅▅ 應
邵問津, 劉克勤作品 太乙時局排盤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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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問津 發表於 2011-6-18 12:55
邵問津 發表於 2011-3-12 20:06
相信今個夏天好大鍋…經濟、樓市、中產…
將會壓壞這兩位失運大官…最終…寧可得
罪富豪…或復建居所等事安民…讓人心安定下來!
本派古三式絕學果然奇準…數不虛發!
天機已到…要來的始終要來!要解決的…始終要解決…
絕不能明知而不為之…毫無遠見…毫無魄力!
留下遺憾給下個香港領導班子…這不是英雄之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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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問津 發表於 2011-6-18 13:00
邵問津 發表於 2011-3-12 20:06
相信今個夏天好大鍋…經濟、樓市、中產…
將會壓壞這兩位失運大官…最終…寧可得
罪富豪…或復建居所等事安民…讓人心安定下來!
居屋「復活」 特首親定3原則
6月 18日 星期六 06:00 更新
【經濟日報專訊】面對本港樓價急升、港人置業難,令復建居屋聲音日熾。
消息透露,特首曾蔭權(新聞 - 網站 - 圖片)已親抓復建居屋方向的工作,並擬以社會達共識為「下台階」,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定出居屋新方向,同時擬確立不妨礙公屋供應、社會對土地資源分配須有共識等3大原則;而具體執行及單位數量等細節,則交由下屆政府決定。
特首在5月立法會(新聞 - 網站 - 圖片)答問大會表明,施政報告會交代是否復建居屋。據可靠消息透露,他最近數月不斷思考復建居屋問題,早前已展開研究程序,並非因為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發表對本港樓市的言論才跟進。
港府消息人士透露,港府以往對復建居屋抱有保留心態,不同部門對居屋持有不同意見,但房屋問題現時已成為管治核心問題,曾蔭權自然要親抓大方向。
本小利大 可挽政府管治威信
消息人士坦承,本屆政府拍板復建居屋,是「本小利大」,可即時挽回管治威信,刺激政府民望,而具體落實,很大程度由下屆政府執行。
另一消息人士亦指出,曾蔭權既承諾在施政報告中作跟進,便等同他要在復建居屋問題作出決定。
據了解,曾蔭權一向認為「置安心」是優化的居屋計劃,但亦見到民意對居屋訴求持續升溫,故會本著以民為本態度處理:「但要落實復建居屋,仍要解決一些問題。」
不礙公屋供應 重配土地資源
港府高層認為,居屋要推倒重來,須確立3大原則:首先是絕不可以影響建公屋的土地供應,引致輪候公屋申請者3年上樓的目標不能維持;其次是土地資源調配上,廣大市民必須要為興建居屋帶來的犧牲,可達到共識;最後是確定執行重推居屋政策的架構,即應由房委會再作馮婦,或是房協、市建局等取代?
由於社會對是否復建居屋,已有廣泛共識,特首擬以此作為下台階,但施政報告預料主要交代其改變立場的理據,以及初訂居屋政策的新方向;具體執行及數量要由下屆政府決定。
學者:撥亂反正 遲做好過唔做
理工大學(新聞 - 網站 - 圖片)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表示,特首向來被視為復建居屋的最大阻力,現時肯撥亂反正:「遲做好過唔做!」而政府應讓房委會恢復興建居屋職能,因可最快啟動程序。
有「居屋之父」之稱的前房屋署副署長鄔滿海表示,自2009年初至今,私樓價格已大幅上升三分二,市民置業難問題日趨嚴重,相信政府會順應民意,恢復興建居屋:「社會的意見很清晰。」
鄔滿海又指出,雖然本屆政府任期僅餘一年多,但亦可重訂居屋的政策方向:「政府的運作不會因換屆而中斷,現在有需要便應去做。」
京官王光亞香港一行…行得港官忽然清醒起來!
似乎…未來港人愛京官多過英國人留下的後期港官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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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問津 發表於 2011-6-18 13:11
財爺:特首將交代復建居屋
對於有報道指政府會復建居屋,財政司長曾俊華表示,行政長官曾蔭權遲些會作出交代。
有報道指出,行政長官曾蔭權將於10月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時,會宣布復建居屋,曾俊華早上出席一項公開活動後,回應提問時說,特首遲些會有交代。
有傳媒報道,曾蔭權已要求曾俊華和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物色土地建屋。
本派古三式絕學果然奇準…數不虛發!
天機已到…要來的始終要來!要解決的…始終要解決…
絕不能明知而不為之…毫無遠見…毫無魄力!
留下遺憾給下個香港領導班子…這不是英雄之舉耶?!
我愛我們的香港…我愛有能力幫助香港的官員…
祝香港龍運延綿…福澤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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