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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覆] 【学习】苗公达甲子日射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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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0-22 12:17: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嘉佑七年,太岁壬寅,三月十七日甲子日,上宣苗公达赐当日午时占课,问射覆。

   官 壬申 青
   父  亥 朱 ◎
   兄 丙寅 后 ☉

   虎 阴 青 常
   午 卯 申 巳
   卯 子 巳 甲

   青勾合朱
   申酉戌亥
  空未  子蛇
  虎午  丑贵
   巳辰卯寅
   常玄阴后

  苗公达奏曰:“臣闻古经云,凡传课,刚日先看日上神,柔日先看辰上神,次分天乙顺逆,及看三传,并太岁行年,只取胜者为事类。据来意,主贵人将妇人使用铜銕尖长之物,欲伤小虫之命;其虫必生于秽杂不洁之处,人所不喜;今虫却未伤死而飞去,而铜銕尖长之物,反在木上伤折,不堪用矣。”
  上宣问曰:“何以知之?”公达奏曰:“上巳作太常,卦名重审,亦名天网。天乙逆行,故取太岁是寅,并天后胜事言也。将妇人铜銕尖长之物者,为发用得申金,春占又是甲日,申金囚死,更加巳上受克,故为铜銕尖长之物也;妇人使用者,初传冲末传,见天后寅木,此乃旺相,又在所生之处也。在木上伤折者,为木受生旺,金受囚死,又在巳火之上,所谓重重无气也。小飞虫生于秽杂不洁之处者,为发用是月厌,为污秽,将得青龙,中传将得朱雀,皆有飞象;金为虫,虽然无气,又申亥相害,然末传见生气加亥,其生气春以日旺,又在生乡,故主欲害飞虫,究竟未伤死而飞去也。臣出于短拙,有犯圣皇,合当万死。”上曰:“为适来有蝇子,在殿柱之上,朕戏以针刺之,而蝇飞去,其针在柱上伤折,故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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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6-10-22 18:01:19 | 只看該作者
學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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